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四个方面:一是先抵押后贷款,二是先还款后贷款,三是顺位抵押,四是阶段性担保,分别适用于不同情况。前两种方法有点苛刻。
新抵押后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他产权证作为抵押物偿还原商业贷款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由能够提供其他产权证作为抵押物的借款人使用。
顺位抵押是指借款人以自筹资金还清明星的商业贷款,取消1号房贷后以该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再发放公积金贷款。这适用于有足够的自筹资金提前偿还商业贷款。
序列抵押是指借款人不必结清商业贷款,抵押群体是指同意增加序列的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是业务的第二人,公积金贷款用于偿还原商业贷款。可以正常缴纳公积金,这是最适合的,最普遍的,也是最容易接受的,因为不需要提供房产,也不需要提供资金,只要银行统一。
阶段性担保是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贷款的公积金会偿还新的商业贷款,在设定管理中心作为抵押权人正常偿还除商业抵押以外的公共贷款就足够了。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担保费,担保费是贷款金额的5%。100万相当于5000。
最后说说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
一是公积金账户开立和接触时间长于六个月,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要取得产权证。如果产权证没有办下来,这个不行。
第三是取得银行贷款的同意,当然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同意。
最后,想有房贷的客户,可以把商业贷款变成公积金贷款。不过提醒一下,是否有资格申请公积金业务的银行咨询。因为地方不同,很多地方的条件不一样。
商转公最新政策中要求有哪些?
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还后贷,贷款人自己先还清商贷;另一种是以贷冲贷,贷款人要将商贷本息余额大于商转公贷款的差额提前还清。
商业贷款可以转成公积金贷款。 但是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1、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拓展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二、住房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所在单位处于缴存正常并不欠缴,可申请贷款。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存未超过6个月(含)且已办理补缴;原缴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新单位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人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人只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足额正常缴存状态。(政策性住房是指享受政府相关税收、福利、政策优惠等条件的住房);
4.
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
除了具备基本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之外,还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一、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规定期限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二、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三、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
四、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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